12月11日,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布了20起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件。据悉,今年5月起,国家七部委联合部署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重拳出击,全面整顿规范我省医疗美容服务市场。截至10月末,查办结案的非法医疗美容案件共64件,其中警告12户次,罚款51户次,罚款金额29.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6.9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户。受理投诉举报23件,全部予以查处。
昨日公布的20起医疗美容违法典型案例中,主要涉及的违法行为包括:一是生活美容院、会馆等机构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其中以违法开展超声刀、激光脱毛、水光针、面部提升术、注射玻尿酸等微整形项目居多。二是个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在各违法案件中,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已责令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在曝光的20起案件中,有三起来自沈阳,分别是:1.沈阳市和平区知音医疗美容门诊部使用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人员独立开展“自体脂肪移植术”医疗美容活动案件。2.沈阳市沈河区小乔会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玻尿酸”医疗美容活动案件。3.沈阳市沈河区褚奕麟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注射“水光针”医疗美容活动案件。
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正确选择美容医疗机构,首先要看资质,正规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会在醒目位置悬挂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次要看人员,是否是持证的执业医生。第三看环境,是否公示了美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四看流程,是否在医疗美容前充分沟通、对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和技术风险充分告知。第五看药械,进口药品或材料必须有中文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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