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医疗机构(卫生局)批准书办理流程参考
发布时间:2016-08-03丨点击量:3984

(一)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表及相关纸质材料;
(二)窗口人员受理;
(三)设置医疗机构(卫生局)窗口接收申请资料,若卫生局受理,即可下发受理通知书;若卫生局不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若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申请人需补齐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准确才可再次申请受理;
(四)若设置医疗机构(卫生局)受理,需内部办理,包括现场检查;
(五)若达到许可条件,各级人员审批同意,并交由设置医疗机构(卫生局)窗口办结,即可发放相关证照;若未达到许可条件,不予许可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各级人员审批同意,并交由卫生局窗口办结,即可发放相关证照。



